1. 探討基因複製技術立法 所面對的問題
1.1. 醫療水平未能支撐立法
1.2. 監管寬鬆,造成倫理爭議問題
1.3. 基因複製實際執行有困難
2. 複製技術的定義
2.1. 生殖性複製
2.1.1. 複製整個個體
2.1.1.1. 1997年,英國科學家威爾特博士改良「核移植複製法」,成功誕生「複製羊」多莉
2.2. 醫療性複製
2.2.1. 特化細胞
2.2.1.1. 擁有不同功能和構造的細胞
2.2.1.2. 組成人體不同器官
2.2.2. 幹細胞
2.2.2.1. 尚未特化的多能細胞
2.2.2.2. 有潛力發展成為任何一種細胞的原始細胞
2.2.2.3. 具有自我繁殖能力
3. 複製對未來醫療科技所帶的利益
3.1. 器官或組織的移植
3.1.1. 移植相容率將高達100% ,可提高病人的治癒率
3.2. 製藥上的應用
3.2.1. 有望醫治數百種先天、後天疾病
3.2.1.1. 柏金遜症(神經元)
3.2.1.2. 老人癡呆症(神經元)
3.2.1.3. 肌肉萎縮症(骨骼肌細胞)
3.2.1.4. 糖尿病(胰島素細胞)
3.2.1.5. 腦中風
3.2.1.6. 心藏病
3.2.1.7. 糖尿病
3.2.1.8. 多發性硬化
3.2.2. 藥物毒性測試
3.2.3. 細胞研究
3.3. 幫助生育/不孕的治療
3.3.1. 瀕臨絶種動物
3.3.2. 不孕夫婦
3.3.3. 女同性戀者
3.3.4. 瀕臨滅絕族群
3.3.5. 不婚主義者
3.4. 複製有特殊才能者
4. 複製人的爭議性話題
4.1. 宗教
4.1.1. 生命是神所賜予的,人類製造複製人是僭越了神。
4.1.2. 我們是自由人還是科學、慾望的如奴隸呢?
4.2. 醫學
4.2.1. 科學的不確定性
4.2.1.1. 複製過程可能令複製人的基因變異,誘發新類型疾病
4.2.1.2. 目前複製動物的成功率仍非常低,即使成功,動物亦會提早衰老及死亡。複製人的過程更為複雜,效果因而更受質疑
4.2.2. 減少基因多元性
4.3. 法律
4.3.1. 複製人可否擁有獨立身份?
4.3.2. 各國應如何規管技術的應用?
4.3.3. 研究複製人的過程會犧牲很多動物作試驗,人類應否立例保障動物的權益?
4.4. 倫理
4.4.1. 違反自然
4.4.2. 違反人權
4.4.3. 濫殺生命
4.4.4. 助長優生 訂作嬰兒 基因超市
4.4.4.1. 為了捐贈器官而生育,將使小孩淪為藥療物品,剝奪了人本身的價值
4.4.4.2. 應把人當作一個人來看待,即承認人應有尊嚴和人性,而不是將人看為物體,成為一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