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 風險及保險
1.1. 風 險
1.1.1. 與潛 在 損 失 有 關 的 不 確 定 性
1.1.1.1. 財務上
1.1.1.2. 身體上
1.1.1.3. 情緒上
1.1.2. 其 潛 在 的 財 務 後 果
1.1.2.1. 純 粹 風 險
1.1.2.1.1. 只有損 失
1.1.2.2. 投機風險
1.1.2.2.1. 收益 or 損失
1.1.3. 它 的 原 因 和 影 響
1.1.3.1. 特定風險
1.1.3.1.1. 只影響個人或為數較少的人(eg. 汽車意外)
1.1.3.2. 基本風險
1.1.3.2.1. 發生的原因是超逾一個人或甚至一群人所能操控的,受影響的人不計其數 (eg. 饑荒,戰爭)
1.1.4. 風險管理
1.1.4.1. 降 低 或 改 善 所 承 保或 獲 邀 承保「風險」的 潛在損失的方法或手段
1.1.4.2. 步 驟
1.1.4.2.1. 識別
1.1.4.2.2. 量 化
1.1.4.2.3. 應 對
1.2. 保險的功能及好處
1.2.1. 基本功能/好處
1.2.1.1. 支付保險費,把個人的潛在財務損失轉移給保險人
1.2.2. 輔助功能/好處
1.2.2.1. 為社會作出貢獻 (eg.就業, 金融服務, 儲蓄投資)
2. 2, 法律原則
2.1. 合約法
2.1.1. 合約
2.1.1.1. 簡單合約
2.1.1.1.1. 口頭合約, 不經蓋章的書面合約, 及從行為中推斷出來的合約
2.1.1.2. 一個在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協議, 由承諾或承擔所組成, 保險單本身不是合約
2.1.1.3. 契據
2.1.1.3.1. 經簽署 , 蓋章和交付的書面文書
2.1.1.4. 有缺陷的合約
2.1.1.4.1. 無效的合約
2.1.1.4.2. 可使無效的合約
2.1.1.4.3. 不能強制執行的合約
2.1.1.5. 合約元素
2.1.1.5.1. 要約
2.1.1.5.2. 承約
2.1.1.5.3. 代價
2.1.1.5.4. 訂約的行為能力
2.1.1.5.5. 合法性
2.1.1.5.6. 訂立法律關係的意向
2.1.1.6. 合約的相對性
2.1.1.6.1. 第三者如果不是某合約的一方的話,便沒有責任履行該合約的條款,並無需就該等條款不獲履行而承擔法律責任
2.1.1.6.2. 第三者如不是某合約的一方的話,便不能在該合約之下履行權力,儘管該合約明確地給他賦予利益。
2.2. 代理法
2.2.1. 代理人(agent)
2.2.1.1. 透過他人行事與親自執行並無分別
2.2.1.1.1. 代理人代表委託人行事,那麼無論其結果是好是壞,經授權的行為 ,有時甚至是沒有授權的行為會對委託人產生約束力。
2.2.1.2. 受其代理人的行為約束的委託人,須負起轉承責任(一種要對他人的作為或不作為應負的法律責任)
2.2.1.3. 代理人的權限
2.2.1.3.1. 實際權限
2.2.1.3.2. 表面權限
2.2.1.3.3. 必要權限
2.2.1.3.4. 不容反悔的代理權
2.2.1.4. 代理人對委託人的責任
2.2.1.4.1. 遵從
2.2.1.4.2. 親自執行
2.2.1.4.3. 應有的謹慎及技巧
2.2.1.4.4. 忠心與誠信
2.2.1.4.5. 報賬
2.2.1.5. 委託人對代理人的責任
2.2.1.5.1. 報酬
2.2.1.5.2. 支出
2.2.1.5.3. 違反責任
2.2.2. 代理關係
2.2.2.1. 於委託人與其代理人之間的一種關係
2.2.2.1.1. 考慮下面兩種合約
2.2.2.2. 通過協議
2.2.2.2.1. 可以 是、也可以不是一個合約,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從各方的行為或處境中隱含而來的
2.2.2.3. 追認
2.2.2.3.1. 追溯權。即雖然代理人在行事時並未取得授權,但只要委託人事後確認該行動,就有效地產生了一種追溯性的授權。
2.2.2.4. 終止代理關係
2.2.2.4.1. 雙方同意
2.2.2.4.2. 撤銷協議
2.2.2.4.3. 違反合約
2.2.2.4.4. 死亡
2.2.2.4.5. 精神錯亂
2.2.2.4.6. 非法協議
2.2.2.4.7. 時限